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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10D/2022-0035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3-02
名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文号: 东府办函〔2022〕98号 发布日期: 202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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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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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函〔2022〕98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办法》(东办字〔2019〕27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东莞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东环委办〔2021〕15号)的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开展202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通报如下:

  一、获得优秀档次的镇街(园区)

  道滘镇、茶山镇、麻涌镇、石龙镇、万江街道、中堂镇、黄江镇、谢岗镇。

  二、获得良好档次的镇街(园区)

  清溪镇、东坑镇、凤岗镇、大朗镇、塘厦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厚街镇、企石镇、莞城街道、望牛墩镇、沙田镇、虎门镇、常平镇、洪梅镇、樟木头镇、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桥头镇、寮步镇、石排镇、石碣镇、长安镇、高埗镇、横沥镇、大岭山镇。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市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以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良好开局。希望获得优秀档次的镇街(园区)珍惜荣誉,做好表率,其他镇街(园区)要认真对比分析,查找差距,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镇街(园区)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来莞调研指示精神,切实遵循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理念,扛起使命、强化统筹、攻坚克难、狠抓执行,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纵深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治污攻坚,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美丽东莞建设,助力我市在“双万”新起点上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