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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0010D/2020-00194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0-03-10
名称: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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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3-1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家、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市各部门、各镇街(园区)组织指导,全力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9年机构改革后,政务公开职能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划转至市政府办公室。二是落实工作要求。2019年我市印发了《2019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分工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围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明确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占比超4%。进一步压实各部门、各镇街(园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强各部门、各镇街(园区)的业务指导。

  (二)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各项工作。一是2019年,“中国东莞”主站信息发布量为4824条,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的发布量为71650条。网页浏览次数为1392PV,同比增长278.57%二是根据国家、省关于政府公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东莞实际,2019年起,增加市属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刊登,将市政府部门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刊登在市政府公报上。2019年编印《东莞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共刊登市政府文件35篇、市府办文件26篇、人事任免5篇、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61篇。三是2019在《东莞日报》政务公布版刊登99106401条政务信息,涵盖市政府十件实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医疗保障、促进就业、养老、教育、环保、防范非法集资、部分重要政策文件等21个阳光政务专题。

  (三)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019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92宗。其中自然人提交2936宗,占86.56%;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456宗,占13.44%。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94宗。其中,予以公开1680宗,占49.50%;部分公开144宗,占4.24%;不予公开471宗,占13.88%;无法提供666宗,占19.62%;不予处理201宗,占5.92%;其他处理232宗,占6.84%2019年全市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13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85宗,结果纠正14宗,其他结果15宗,尚未审结16宗。引起的行政诉讼案70宗,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23宗,结果纠正3宗,其他结果24宗,尚未审结20宗。

  (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监测工作。每月对全市政府网站及频道进行监测,形成监测报告,通知各镇街(街道)、各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反馈;每季度对全市政府网站及频道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根据抽查结果,每季度印发全市政府网站抽查情况的通报,在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二是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工作,根据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有序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通过资源整合和平台集约,持续推动全市政府网站结构优化和水平提高。三是开展政府网站工作培训。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府网站工作的部署及考评工作的要求,我办分别在9月和11月举办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管理等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市直部门及各镇街(园区)政务公开主管业务科室人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制度意识,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五)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部署,全省选取8个县(区)开展基层试点成果推广应用工作。2019年,大朗镇被列为我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试点成果的单位之一。我市参考国内、省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优秀做法,精准推动大朗镇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梳理和清单编制等工作,明确试点领域、部门职责、工作重点,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成果推广应用打下坚实基础。

  (六)积极开拓全新的公开模式。在不断完善优化原有的政务公开平台的同时,我市积极开拓政务公开新渠道、新平台、新模式,为群众获取政务信息提供多元化渠道,有效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一是打造“莞事论坛”新平台。持续深化论坛的形式,组织社会各界议事、议政、议策,吸纳民意,推动政策设计、优化和完善,加强政民互动,打造成为有质量的议事平台。二是新开设“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南方号,在应急信息发布、“放管服”工作推荐平台、政策调研互动交流、政务督查落实、政策持续解读等5方面发布权威资讯。三是为促进重要政策落实,听取各方意见,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到东莞电台进行访谈,东莞阳光网同步直播,对重要政策措施进行解读,对民生热点事件进行回应。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3

3

14

规范性文件

322

322

177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901

+1924

60041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714

+2456

208259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847

-3578

3415482

行政强制

1517

-219

16747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735

-8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1758

1519465.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36

430

4

1

15

6

33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4

6

0

0

0

0

11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418

244

3

0

14

1

168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8

25

0

0

0

1

14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2

0

0

0

0

0

2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3

0

0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5

0

0

0

0

0

45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4

24

0

0

0

0

9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75

10

0

0

0

0

18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9

11

0

0

0

0

11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58

71

0

0

1

4

53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9

12

0

0

0

0

8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3

8

0

0

0

0

5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20

10

0

0

0

0

130

2.重复申请                    

68

1

1

0

0

0

7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18

14

0

0

0

0

232

(七)总计

2936

433

4

0

15

6

339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4

3

0

1

0

0

10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85

14

15

16

130

10

2

19

8

39

13

1

5

12

3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业务水平有待提高。2019年机构改革后,适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我市各单位都面临着业务调整和业务人员流动性大的局面,面对新规定、新职能、新工作、新任务,业务人员缺乏经验累积和工作连续性,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不规范,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二是业务平台有待优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原有的业务平台功能结构无法满足新的规定要求,导致工作效率的下降。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主要有如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一是举办业务培训班和交流会,提升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理顺工作机制,加强部门沟通联动,加强对部门、镇街(园区)的监督指导,完善依申请公开考核制度,提升办理质量。三不断优化我市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平台,使之更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效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提升主动公开工作实效,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