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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0010/2005-00735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5-09-27
名称: 转发市外经贸局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05-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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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外经贸局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9-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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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外经贸局《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制度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制度实施方案


  东莞市台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和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实施以来,加强了政企沟通,改善了投资环境,深受广大外商欢迎。为更好地直接服务基层和广大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现制定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制度实施方案。
  一、协调制度的职能
  (一)协调制度的名称
  将东莞市台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更改为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制度名称不变。
  (二)协调制度的作用
  1、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由外商代表在会前提交需协调的问题,所涉及部门的小组成员在会上解答,事后书面反馈,以达到沟通政企,加强协调,为企业解决政策层面所遇问题的目的。
  2、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制度。定期举办活动,组织全市涉及外商投资企业业务办理的17个职能部门的领导和业务骨干,以现场办公形式,为企业解答疑难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不能现场解答或办理的,由主管部门填写《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跟进服务表》承诺跟进。
  (三)组成人员
  1、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由张顺光副市长担任组长,周华驹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各派1名领导任成员(名单见附件一)。
  2、原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的成员单位维持不变,即由市外经贸局、发展计划局、劳动局、社保局、国土资源局、卫生局、环保局、新闻出版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东莞海关、太平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消防局等17个部门组成。
  (四)成立联络办公室
  由市府办、市外经贸局、市府台湾事务局、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各派出联络员成立市外商投资企业协调制度联络办公室,负责联络协调事项。联络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联络员名单报市府办备案。
  二、会议时间
  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于每月10日上午9:00-12:00举行,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于每月10日上午10:00-12:00召开,节假日顺延至节后第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三、会议地点
  为方便企业,将会议地点设在镇区,把全市32个镇区划分为6个组,每月轮流在一个组召开两项制度会议,每个组选择一个镇区设置会场。具体是:
  第一组: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石龙5个镇区,会场设在市外经贸局;
  第二组:中堂、望牛墩、麻涌、石碣、高埗6个镇,会场设在高埗镇;
  第三组:洪梅、道滘、厚街、沙田、长安、虎门6个镇,会场设在厚街镇;
  第四组:寮步、大岭山、大朗、黄江、茶山5个镇,会场设在寮步镇;
  第五组:常平、桥头、横沥、东坑、企石、石排6个镇,会场设在东坑镇;
  第六组:樟木头、凤岗、塘厦、谢岗、清溪5个镇,会场设在樟木头镇。
  四、会议的具体组织
  (一)会议的通知
  1、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的通知。由市府办提前通知需要参加当次协调会的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领导,按照既定的时间与地点参加会议。
  2、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的通知。如无特殊通知,参会的职能部门应每月按时自行到达指定会场(2004年的会场安排见附件二),不需另作通知。
  (二)场地的落实
  会场所在镇区负责安排会场,其中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会场须容纳40人左右,集中服务日会场须容纳100人左右。
  (三)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的组织
  1、参会人员。会议由主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主持,各小组成员参加,但不涉及当月会议讨论问题的部门,其小组成员可以不参加当月会议。会议邀请当月会议所在片区的外商企业代表、主管外经工作的镇区领导出席。
  2、问题的提交。参加当月会议的各镇区外经办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台商投资企业协会将收集的企业拟提问题分别提交市外经贸局和市府台湾事务局,初审后于每月3日前提交市政府,由市政府转发给相关部门研究后在会议上解答。
  为提高效率,提交协调会议解决的问题应具有一定代表性或涉及政策层面的,一般性的业务咨询尽量利用集中服务日机制来解决。
  (四)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的组织
  1、镇区外经办要加强调研工作,把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收集和记录好,在集中服务日当天由外经办主任带需要解决问题的企业到现场咨询。
  2、需要现场咨询的其他企业可以自行前往参加。
  3、集中服务日的现场咨询不限于某一片区的企业参加,全市的外商投资企业都可以到现场咨询业务,当月服务日的相关信息将在市外经贸局等网站上及时公布。外经贸局的网址:www.dgboftec.gov.cn或www.dgft.com。
  4、各成员单位应派1名领导及相关业务科室的负责人参加,现场处理外商咨询事项。现场回答或解决不了的咨询事项,主管部门要填写《东莞市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跟进服务表》,承诺跟进。
  五、建立记录、反馈及监督制度
  市外商联络小组协调会议由专人作会议记录,会上讨论问题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企业并作为资料留存备案,供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时作参考答复。当天不能答复或解决的问题,由市府办敦促相关部门在下次会议前给予明确答复,由有关镇区外经办或协会反馈给企业。
  建立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签到制度,由联络办公室指定专人在现场登记考勤,缺席部门在当月服务日相关信息中同时公布。
  六、做好两项制度的宣传
  (一)网站宣传。在东莞政府视窗、各职能部门网站及各镇区的网站上宣传两项制度,公布当月会议的有关安排。协调会议的内容在印发相关部门的同时,也可视实际情况在网站上公开。
  (二)印制宣传资料。将两项制度的有关介绍印成宣传单张,放在各职能部门办事窗口,方便企业取阅。
  (三)新闻媒体宣传。在每月的外商投资企业集中服务日召开前3天,由《东莞日报》、东莞电视台和东莞电台作相关宣传报道。

附件:1. 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2. 2004年会议会场安排表

东莞市外经贸局
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东莞市外商联络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顺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周华驹(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游匡正(市外经贸局)
曾民盛(市府台湾事务局)
钟 超(市发展计划局)
陈伟强(市公安局)
陈汉驰(市劳动局)
李文峰(市社保局)
王成达(市国土资源局)
黎小成(市建设局)
蔡一平(市卫生局)
赖以坚(市环保局)
叶国柱(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
林 岳(市新闻出版局)
傅平辉(市国税局)
莫灿洪(市地税局)
黎自力(市工商局)
刘东兴(市质监局)
詹少彤(东莞检验检疫局)
劳志扬(东莞海关)
李永新(太平海关)
吴燕生(市外管局)
杨焕龙(市消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