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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7330010/2013-02606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3-12-19
名称: 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东府办〔2013〕158号 发布日期: 201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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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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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3〕158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17日

东莞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城市共同配送是面向城市,以商业活动、居民生活和都市工业等为主要服务对象,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物流活动。为做好广东省东莞市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全市商贸流通领域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解决商品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完善城市共同配送服务体系,提高城市物流效率,根据商务部《全国城市配送发展指引》、《商务部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商流通发〔2012〕211号)及《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共同配送试点管理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3〕83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印发〈东莞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10-2020)〉的通知》(东府办〔2010〕135号)、《关于印发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办〔2010〕158号)要求及东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城市配送发展情况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为适应东莞城市发展、经济社会转型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物流需求总量不断扩大。东莞积极发展城市配送物流,进一步完善城市服务功能,鼓励和推广城市配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1、城市配送物流需求庞大。东莞工业商贸发展良好,2012年,工业增加值达2273.66亿元、社会消费零售总额达1354.58亿元,全市城市社会物流总额达13413.56亿元,物流需求总量大,并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随着东莞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深入,产业结构明显优化,第三产业发展迅猛,物流需求量持续增长,健康稳定的产业经济结构环境为东莞的物流业发展提供了保障。

2、城市配送物流基础设施初具规模。东莞物流园区(中心)达25个,面积达480万平方米;各类型配送中心、标准化和专业仓储设施约250万平方米;城区装卸点17个、占地面积117万平方米。全市初步形成了“一港三带六园区”的物流产业布局。虎门港拥有珠江口53公里的深水岸线,海域面积79平方公里,具备发展临港产业、仓储物流的空间资源条件。东莞市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广东省率先投入运营的保税物流中心,已投入使用保税仓约8万平方米,在建约9万平方米,是东莞地区功能最齐全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樟木头和常平铁路货场已经发展成为珠三角地区最大的粮食集散地之一。

3、城市配送物流多元化市场主体初步形成。东莞具有发达的连锁商业系统,企业连锁门店遍布珠三角乃至全国,企业积极应用现代化配送技术,提高商品配送效率,降低库存商品资金占用及商品损耗,并构建了配送能力较强的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对超市、卖场、便利店等多种业态的日常配送。危险化学品、食品冷链、医药、图书等专业物流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第三方城市配送物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形成独特的业务模式,拓展区域及全国服务网络。

4、现代装备和先进技术应用加快。标准化立体仓库、自动拣选设备、电子标签、管理信息系统等物流信息系统和技术装备在东莞逐步推广和应用。东莞冷库数量达15个,建筑面积达28万平方米,冷链物流企业建设具有-25℃至-18℃低温冷库,应用现代化的冷链分拣和配送技术,完善冷链物流服务功能。物流资源交易平台自主研发在线交易系统、远程信息采集系统等物流信息软件,并积极推广应用射频识别(RFID)、全球定位系统(GPS)、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地理信息系统(GIS)等先进技术,建立物流跟踪体系。

(二)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东莞城市配送物流发展虽初具规模,但发展层次相对偏低、资源约束不断加大,集约化、系统化的城市配送物流体系尚未形成,面向社区和商业中心的城市末端配送基础设施不足,城市配送运力未得到有效整合,配送车辆通行难题依然存在。同时,东莞城市配送物流发展面临着良好的机遇,消费需求持续扩大为城市配送物流发展带来巨大潜力,流通组织体系变革催生城市配送物流服务模式创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城市配送物流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科技进步为城市配送物流发展提供了新的服务手段,保障民生的要求促进城市配送物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

1、消费需求持续扩大为城市配送物流发展带来巨大潜力。2012年,东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54.58亿元,同比增长9.3%。随着经济稳步增长,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扩内需促消费长效机制的建立,市场总体规模将进一步扩大,东莞城市配送物流需求呈现规模扩张趋势。

2、流通组织体系变革催生城市配送物流服务模式创新。东莞连锁商业持续发展,新业态、新网点、新模式不断涌现,发展速度、规模和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网络购物交易额位居全国前列。构建支撑连锁商业、电子商务发展的新型城市配送物流体系,成为东莞发展现代流通的关键环节。

3、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城市配送物流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科学合理规划城市配送布局,提高城市道路及相关设施资源的利用率;要求城市配送物流企业创新服务模式,加快技术和装备更新,发展低碳物流,为节能减排、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积极贡献。

4、科技进步为城市配送物流发展提供了新的服务手段。信息技术、配送技术、装卸搬运技术、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控技术等现代化物流装备技术的应用创新已经成为城市配送物流发展的重要保障。物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将推动城市配送物流效率和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5、保障民生的要求促进城市配送物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东莞经济社会双转型以“注重民生,打造宜居城市”为重要内容,要求城市配送物流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同时减少车辆尾气排放、噪音污染和交通拥堵。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东莞经济社会发展、现代流通发展和居民消费升级的需要,围绕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的发展定位,积极创建“全国城市共同配送试点”,通过科学布局、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以试点企业为主体,以试点项目为载体,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城市配送共同化、智能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着力提升城市专业化配送水平和质量,不断完善城市配送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府统筹规划,落实政策配套,通过制度、管理、服务和技术创新,完善供应链上下游衔接。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对城市配送物流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组织,提高资源利用率。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城市规模、类型、产业结构和发展条件,根据不同配送货类、配送时段和配送区域的特点,科学规划城市配送发展目标,优化城市配送模式,制定适宜的交通管控措施,确保城市配送管理符合实际、适应需求。

3、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以推行共同配送、完善城市末端配送设施、培育大型物流企业为重点,在城市快消品、医药、生鲜食品等居民消费重要领域率先突破,体现以人为本理念,推动城市配送体系的整体协调发展。

4、多方联动,综合治理。加快完善城市配送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创建城市配送管理工作新格局,推动城市配送规范、有序、高效发展。

5、依靠科技,创新管理。加大城市配送科技研发投入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快城市配送专业人才和管理队伍培养,创新城市配送管理方式方法,及时消除不适应城市配送发展的制度障碍,鼓励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不断提升城市配送科技支撑能力和创新管理能力。

三、空间布局

围绕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的发展定位,结合东莞产业布局,重点规划建设“一港三带六园区”的物流产业体系,在现有仓储、运输等物流设施基础上,通过科学布局、整合资源、完善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对物流、运输、仓储、配送、信息等环节进行有效资源整合,形成层次清晰、衔接有序的城市配送物流服务三级网络布局。

(一)一级网络——重点物流园区分拨中心

充分考虑香港、广州、深圳等地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竞合态势以及深莞惠区域物流交通一体化趋势,秉承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和差异化发展的理念,按照市场需求、目标定位、功能配置等规划要求,在重点物流园区合理布局分拨中心,集聚龙头企业,强化资源整合,贯通城市交通枢纽和对外交通节点,实现道路货运与水路、航空、铁路等其他运输方式之间的衔接,搭建东莞“对接国际、辐射全国、服务珠三角”的物流平台。

(二)二级网络——公共及专业配送中心

依托主要交通枢纽,引导支持企业在中心城区周边、高快速路通道接口、“城市中部物流带”建设若干个综合性、现代化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完善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升级改造一批现有专业配送中心,强化采购、集货、分拣、储存、理货、加工、送货、信息处理等一体化服务功能。

(三)三级网络——城市末端配送网点

在城市中心商贸区、居住区、工业区、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区域规划设置一批城市配送所需的公共货物装卸点和货物集散点、货车停车泊位,完善大型商场、超市等设施配送停车场地的配建标准,充分利用现有商业零售终端网络,增强城市末端配送的装卸、分拣、暂存等服务功能,满足商业网点、商务楼宇、企业及社区居民的商品配送需求。

四、建设目标和任务

(一)建设目标

通过整合资源、提高效率、规范市场,加大商贸物流基础设施投入,推动物流配送经营模式创新,推广现代物流技术应用,提高物流配送机械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建成功能齐全的物流信息和物流配送两大平台,建立健全统一的城市共同配送技术、管理、服务标准体系和制度,建成一批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运作高效的现代化配送中心,培育一批辐射范围广、服务能力强的城市配送物流企业,初步形成一批运行规范有序、公共属性较强的城市共同配送示范项目。

力争至2015年,逐步构建起布局合理、运行高效、技术领先、网络健全,与城市功能定位和城市商贸流通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共同配送体系:城市共同配送网点覆盖率从20%提高到30%以上;社会物流总费用占GDP比重从16.9%降至16%;共同配送服务面积占全市52%以上;服务人口占全市60%以上;货物周转量提高20%以上。

(二)建设任务

通过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合理规划城市物流节点、优化物流组织配送方式、应用现代物流技术,构建高效、绿色、便捷的城市配送物流体系。2013-2015年试点建设期间,东莞将根据《全国城市配送发展指引》,由市经信局统筹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城市共同配送试点“五大体系”建设。

1、构建城市共同配送政策保障体系

组织制定城市配送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城市配送发展专项规划,将城市配送发展规划有关内容及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使之与城市土地、商业、交通、物流、快递等相关规划衔接,保障城市配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满足城市配送发展要求。(实施时间:2013-2014年,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国土局、市交通局)

落实财政配套资金支持。充分发挥中央、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撬动各类社会资源投入到城市共同配送建设中,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支持城市共同配送工作的重点领域及方向。坚持鼓励创新、扶优扶强、集中使用、运作规范的原则,重点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配送网络体系建设、现代先进技术应用、标准化设备应用、配送模式创新等领域和方向。(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

优化通行调度管控措施。充分考虑城市的道路交通承载能力和城市物流配送的要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共同配送试点车辆高峰时段通行政策,为城市配送车辆颁发统一标识或发放通行许可,通过对配送车辆进行统一调度,提高配送效率,在城区的行驶路线、停靠地点落实绿色通道,为其高效率运行提供良好的交通资源和运行环境,满足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对物流配送服务的需求。(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信局)

2、构建城市共同配送基础优化体系

完善配送停车和装卸作业设施。在城市中心商贸区、居住区和大型公共活动场地等项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合理施划不少于500个城市配送车辆专用临时停车位(或临时停车港湾)及装卸场地,完善标志标线及停车位设置,完善大型商场、超市等设施配送停车场地的配建标准,推广配送车辆分时停车、错时停车、分类停车,全面清理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现象,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给予城市配送车辆必要的停车便利。(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局、市城管局)

组建统一“城市配送车队”。立足于城市道路交通条件及发展趋势,以满足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中心区商业经营配送需求为出发点,在“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下,联合各主要物流、快递配送龙头企业,重新整合与组建一支由2吨级以下厢式货车组成的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外廓标识统一的专业化、社会化的城市配送专用车队。(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交通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

3、构建城市物流配送技术应用体系

制定城市共同配送服务标准体系。依托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引导大型仓储物流企业、龙头连锁商贸企业试点建立城市配送服务企业标准体系,推动制定城市配送服务的联盟标准、《城市共同配送服务规范》及《城市共同配送服务技术标准》等规范,逐步形成统一的城市物流配送服务标准体系。(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质监局,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交通局、市食药监局、市邮政管理局)

推广现代先进物流技术应用。以物流标准化体系建设推动物流行业的迅速发展,通过实施现代制造业和物流业“两业融合”示范工程,推进射频识别(RFID)技术、托盘共用系统、冷链技术、装卸车专用技术推广应用,普及和发展供应商管理库存(VMI)和准时配送(JIT)等供应链管理模式。支持冷库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鼓励建设节能型冷库,推广冷链物流核心技术,完善产地预冷、销地冷藏和保鲜运输、保鲜加工等设施,支持医药、食品等冷链物流发展。重点强化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试点企业强化配送中心的商品采购、存储、加工、编配、调研、信息等功能,实现仓库立体化、装卸搬运机械化、商品配送电子化,提升城市共同配送的水平和质量。(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食药监局)

4、构建城市共同配送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城市配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根据《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建设规范》要求,依托东莞物流骨干网络和龙头企业,通过整合社会配送服务资源,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网上交易模式,建成集中度较高的全市性城市配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引导制造业、商贸企业与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对接,打造城市公共配送服务的服务标准化体系和服务诚信体系,提高城市配送信息化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实现信息公用共享,提升以信息为核心的城市配送综合服务功能。(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物流行业协会)

建立网购快递自助服务平台。充分利用东莞连锁商业体系网点优势资源、邮政系统网络资源,鼓励并引导消费者“网购自提”、“网订店取”、“末端整合”,鼓励便利店等连锁体系向主流电商平台和物流快递系统开放零售网点资源,将网购商品分拣搭载于门店日常配送货物中,将零售终端打造成电子商务配送的全天候实物交付基站,推广网购自助服务共同配送平台。(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5、构建商贸物流配送模式创新体系

引导企业创新配送组织模式。支持和引导商贸流通企业和连锁超市利用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及运力资源发展共同存储、越库作业、联合运输、协同配送、多供应商MVC等新型配送组织模式,向社会提供共同配送服务,从源头上减少中心城区货运车辆交通流量。(实施时间: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提升重点领域配送质量和水平。构建供销配送一体、全过程安全可控的配送体系,重点提升涉及公共安全和生活安全的食品、药品等物流配送水平、可追溯水平和统一配送率。建立健全以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商店、平价商店为实施主体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提高全市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2013-2015年,牵头单位: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食药监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东莞市建设珠三角新兴物流城市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打破条块分割的政策和体制障碍,健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东莞市城市配送物流发展规划》和《东莞市城市物流共同配送服务标准》,完善城市配送政策体系,创新制度和管理,突破发展瓶颈,推进重大项目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形成推进合力,统筹协调推进全国共同配送试点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资金支持

按照“企业投入为主,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配套”的原则,整合中央、地方两级专项扶持资金,研究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过竞争性分配、项目招标、联合申报等多种形式,重点扶持5-10个(家)经营集约化、业务网络化、管理信息化的城市共同配送物流品牌项目(企业),支持城市共同配送基础体系设施建设。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建立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确保中央、地方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效果明显。

(三)强化用地支持

按照《关于印发〈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11号)要求,对符合条件、列入重大项目的物流中心、配送分拨中心等城市商贸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用地指标上给予重点保障,并利用“三旧改造”契机,为城市共同配送发展提供用地空间。

(四)强化规划执行

落实城市配送发展专项规划,将城市配送发展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引导大型物流项目合理布点,积极推动大型商贸、物流龙头企业依托主要交通枢纽,在中心城区周边、高快速路通道接口、“城市中部物流带”建设若干个综合性、现代化城市公共配送中心,完善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的有效衔接,鼓励现有或规划货运枢纽站场升级转型,服务城市配送发展。

(五)强化人才支撑

贯彻实施“人才东莞”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商贸物流发展所需要的各类人才,在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强化保障,积极构建宽松的人才引进环境。依托高等院校和职业学校,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加强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认证和培训。

(六)强化市场规范

加强对城市配送价格的动态监测,研究建立价格监测分析制度,引导市场形成合理价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城市配送企业垄断、串通或商定价格,以低运价抢夺货源,排挤竞争对手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市配送企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不正当行为;加强对城市配送车辆的交通管理,减少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影响;依法严肃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假牌假证、无证运输等严重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车辆通行秩序和市场环境。

(七)强化协会作用

切实发挥物流、零售、餐饮、电子商务等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职能和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提供政策建议、做好企业服务、开展合作交流,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利益,形成政府部门、协会与中介组织、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