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1〕13号
关于印发《征集莞藉名人名家作品
藏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征集莞籍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工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征集莞籍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工作实施方案
东莞自古文化兴盛,名家辈出,近代以来涌现了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名人名家,他们所创作和收藏的各类作品和藏品,是宝贵的文化资源。征集和收藏这些名人名家的作品藏品,对于保护乡邦文化、促进文化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市主要领导批示和《关于保护我市名家作品藏品与名人故居有关问题的复函》(东委办〔2010〕71号)的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征集原则
(一)统一平台。以市的名义建立统一的征集工作平台,提高影响力。各征集单位在同一个平台上分工协助,统一操作,避免交叉征集。
(二)整体征集。在具体征集中,注重整体收藏,将名人名家作品藏品以整体打包、整体议价的形式,形成征集体系,提升收藏价值。
(三)以情动人。加强与名人名家及其家属、后人和收藏者的日常沟通,注重建立感情联系,加大感情投入,以情动人,争取以捐献或低价购买的方式取得作品藏品,尽量降低征集成本。
二、组织机构
成立莞籍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征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顾 问:王道平(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
郑锦滔(原市政协主席)
黄 发(原市政协副主席)
组 长:严小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叶泽驹(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志伟(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成 员:陈锐康(市财政局副局长)
董 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周汉标(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调研员)
工作组人员:
萧永清(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莫启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科科长)
胡海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艺术科科长)
张建雄(鸦片战争博物馆馆长)
娄欣利(东莞市博物馆馆长)
王红星(东莞可园博物馆馆长)
赵长庆(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馆长)
钟长永(东莞展览馆馆长)
彭劲松(东莞市袁崇焕纪念园负责人)
黄泽森(岭南画院院长)
联络员:慕容小红(岭南画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物科,负责日常征集事务的跟踪、协调。
广东省专家:
单小英(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站长,书画鉴定专家)
林 锐(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副站长,古籍版本、书画鉴定专家)
何 锋(广东省文物鉴定站站长助理,书画、杂项鉴定专家)
李遇春(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委员,书画鉴定专家)
潘鸣皋(广东省文物鉴定站,陶瓷、玉器、杂项鉴定专家)
陈伟安(广州艺术博物院院长,书画专家)
李劲堃(岭南画派纪念馆副馆长,书画专家)
朱万章(广东省博物馆研究员,博士,书画专家)
卜穗文(广州农讲所纪念馆馆长,党史革命史专家)
东莞市专家:
杨宝霖(东莞著名文史专家)
李炳球(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和文史委员会主任,文史专家)
陈立平(市委党史研究室主任,党史革命史专家)
三、征集范围
(一)莞籍名人名家创作的作品;
(二)莞籍名人名家收藏的文物珍品;
(三)莞籍名人名家的手稿及其他资料;
(四)反映名人名家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物资料。
四、经费投入
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500万元,从文化名城专项资金中列支。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据实列支。
五、征集方式
主要通过与名人名家或其家属、后代,以及相关收藏家进行沟通联系,以捐赠或购买等方式征集;对有重要价值且难以通过以上方式征集且价格适当的部分作品藏品,考虑从拍卖市场、文物商店等渠道进行征集。
六、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根据黄发同志提供的线索和各市属博物馆、岭南画院掌握的情况,与名人名家或其家属、后代进行深入沟通,摸清征集目标和对象。
(二)确定重点。根据调查情况,确定拟重点征集的对象,成熟一个,突破一个。对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及其他实物资料进行系统征集,力求降低成本,确保征集成体系。
(三)进行评估。拟定征集对象后,征集单位聘请专门机构或专家,参照市场及多方面因素,综合对拟征集的作品藏品及其他实物的真伪、价值进行客观评估。
(四)分头实施。各相关市属博物馆、岭南画院根据责任分工,将拟征集的对象及价值评估、专家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进行统筹协调,确定各馆的征集对象;各馆按照分工,具体开展征集工作。
(五)阶段评估。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征集单位的汇报,评估阶段工作,研究决定征集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修正。
七、征集程序
(一)征集单位拟定征集对象。
(二)征集单位制定征集方案,提交征集申请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征集方案内容包括:
1、征集对象及相关工作的情况说明;
2、征集清单,包括拟征集物件的名称、数量、年代、规格、保存状况及价值评估;
3、拟征集物件的照片或图册;
4、征集经费预算(含作品、藏品费用及其他开支);
5、专业机构或2-3名专家的评审意见;
6、其他材料。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征集方案提出办理意见,送市文广新局领导审核。
(四)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以市府办名义印发会议纪要。
(五)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六)征集单位按要求实施征集。
(七)征集单位与被征集人签订征集协议。
八、财务管理
(一)资金申请。完成一名人名家的作品藏品征集后,征集单位凭征集协议及经批准的征集方案复印件向市财政局申请专项资金。
(二)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财政资金拨付程序直接下达额度至征集单位,由征集单位支付给被征集人。
(三)征集单位(或被征集人)开具发票,由征集单位负责人审批报销。征集单位需将有关征集的最终结果报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备案。
(四)专项资金用于征集作品藏品,包括在征集过程中产生的差旅费、专家聘请费、运输费等必要的相关开支。
九、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征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整体统筹工作。
市文广新局:负责组织相关市属博物馆和岭南画院开展征集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和管理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使用项目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绩效评价。
鸦片战争博物馆:征集与鸦片战争及禁毒相关的名人名家作品藏品,以及东莞虎门籍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如林则徐、王宠惠、王大闳等。
东莞市博物馆:征集莞籍古代及本馆有收藏优势的现代名人名家作品藏品及相关生活用品、照片、著作等,如王应华、张穆、丁洸、邓蓉镜、袁登道、陈伯陶、邓白、卢子枢、林直勉、王匡、王仕钊等。
东莞市可园博物馆:征集二居、张氏家族及与可园相关的名人名家作品、手稿、印鉴等,如居廉、居巢、张敬修、张嘉谟、张崇光、容祖椿、李凤公等;莫伯治的手稿及遗物。
广东东江纵队纪念馆:与抗日有关的名人名家的作品藏品、手稿及其他实物资料。如蒋光鼐、张松鹤、李扬敬等。
岭南画院:征集现当代莞籍书画艺术家作品藏品,如邓尔雅、张松鹤(以雕塑为主)、黄般若、黎冰鸿、郭同江(以精品为主)、李汉仪(以雕塑为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