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门镇2025年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公示(本市户籍家庭专用)
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 2025年4月30日起至 2025年5月19日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地址:虎门镇威远岛南北大道城建办公区,电话:85196728),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东莞市虎门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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