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凤岗镇锦上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期配租选房结果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所公示的申请人审核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5年3月25日起至2025年3月29日) 书面向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联系地址:凤岗镇政通路1号行政办事中心2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和住房管理组,联系电话:0769-87507768。
附件:凤岗镇锦上花园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期配租选房结果.xlsx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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