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开、公平做好汇商花苑第六批公租房配租工作,现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房源情况
汇商花苑公租房位于凤岗镇塘沥村凤深大道旁,本批提供分配的房源共3套(详见附件1),户型均为二房一厅一卫一厨,建筑面积58.46平方米。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范围为市级第240-250期公示并通过复审的保障对象(详见附件2)。
三、租金标准
第1档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1元/平方米收取;
第2档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10元/平方米收取;
第3档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15元∕平方米收取。
以上租金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房屋租金水平等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但合同期内如遇政府调整租金,仍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四、时间及地点
(一)配租对象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抽签选房前可自行前往汇商花苑看房。
(二)报到和抽签时间:2025年2月28日下午3:00-3:30。
(三)选房时间:2025年2月28日下午3:30开始。
(四)选房地点:凤岗镇汇商花苑物业管理处。
五、报到和抽签
配租对象持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自备)依时到场。超时报到的,自动轮候到最后选房。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参加抽签选房,被委托人需持身份证原件依时到场,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具体格式请参考附件3)、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到现场参加本次选房的,视为放弃住房保障资格。
六、选房
配租对象按选房序号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2分钟,选房后签署《凤岗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确认书》。
七、选房结果公示
分配结果在“中国东莞凤岗镇栏目”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
八、签订合同
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配租对象凭《凤岗镇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确认书》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到镇资产经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合同期为3年。
房屋租金按照《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第二条规定收取。选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及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保障资格。
附件:1. 凤岗镇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表(第六批).xls
2. 凤岗镇汇商花苑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信息(第六批).xls
东莞市凤岗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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