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东建房〔2023〕8号),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东莞市茶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 2025年2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3日止,在中国东莞网茶山镇栏目上公示20天,网址:http://www.dg.gov.cn/chashan/。
联系地址:东莞市茶山镇茶山南路8号茶山政务中心B栋6楼镇住建局住房保障组
联系电话:86408006
东莞市茶山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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