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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12-27 16:59:1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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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01 号)及《关于做好我市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东政服办函〔2018180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

(一)公开范围

本工作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

(二)公开内容

严格按照国办发〔201797号文明确的公开内容要求执行。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原则上一律纳入公开范围,重点公开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5大领域信息。

1、住房保障领域。在项目建设方面,主要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包括建设计划任务量、计划项目信息、计划户型)、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包括计划任务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包括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在住房分配方面,主要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主要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

3、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

4、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外,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合同订立及履行等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布。

(三)公开渠道和时效

各有关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微信、新闻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并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要畅通依法申请公开渠道,确保相关工作有序开展。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中的政府信息,确定为主动公开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的,应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申请人。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做好统筹谋划,形成常态化机制,务求取得实效。灵活运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媒体、手机短信、公告栏、宣传手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集中发布,精准推送,及时准确、灵活生动地传递政策意图,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信任。

(二)强化监督考核。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把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有关部门要把本单位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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