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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1-26 16:25:38  来源: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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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

时限

公开

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1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审批核准信息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政府网站

■管理部门网站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计划

投资项目代码、投资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招标项目类型、招标方式、招标人名称、发布人名称、预估发包价(元)、招标监督部门、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发布日期。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公告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招

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

招标计划发布时间应提前招标

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 30 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及时公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4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及时公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5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6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中标结果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及时公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7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合同订立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及时公开

合同当事人

■管理部门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8

合同履行及变更信息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鼓励及时公开

合同当事人



9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910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及时公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11

暂停、终止招标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及时公开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12


市场主体信用信息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信用中国

■信用广东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12

政府采购信息

采购意向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包括节能产品、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等。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

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公开采购意向。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采购人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13

招标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14

资格预审公告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15

政府采购信息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16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17

政府采购信息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18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19

政府采购信息 

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0

电子卖场具体成交记录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的名称、成交金额以及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等。电子卖场的具体成交记录,也应当予以公开。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及时公开

集中采购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省级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1

政府采购信息 

中标、成交结果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2

采购合同

采购人;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中标、成交供应商及其地址和联系方式;合同金额;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公告时间;联系事项;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文本等
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部分可以不公告,但其他内容应当公告。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除征得权利人同意外,不得对外公告。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w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3

政府采购信息 

终止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报价)时间;终止事项、内容、原因;终止时间;联系事项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终止公告应自项目终止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4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品目名称;公告期限;意见反馈时间及方式;联系事项等。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及时公开

采购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5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

验收报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名称;中标、成交供应商及其地址和联系方式;合同金额;中标、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成交金额、服务要求;验收结论;验收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事项;验收书文本等。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6

政府采购信息

投诉、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公告

相关当事人名称及地址、投诉涉及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日期、投诉事项或监督检查主要事项、处理依据、处理结果、执法机关名称、公告日期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财政部门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27

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公告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结果、存在问题、考核单位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推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

财政部门



2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土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每年3月31日前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29

土地出让公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项目概况、澄清或者修改事项、联系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

组织招拍挂活动20日前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一般指中国土地市场网、当地政府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 

土地出让结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成交单位、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成交时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中国土地市场网或者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出让宗地的面积、界址、现状、使用年期、用途、规划指标要求;竞买人的资格要求;招标拍卖挂牌时间、竞价方式等;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竞买保证金;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32

招标拍卖挂牌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及时公开

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门户网站

■矿业权交易平台交易大厅



33

矿业权出让信息

矿业权出让信息

审批结果信息

每个项目的审批结果信息(交易完成后由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4

项目信息

公告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种、有效期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每年一季度集中公告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5

矿业权出让信息

审批结果信息

每个项目的审批结果信息(交易完成后由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6

项目信息

公告有效期内矿业权基本信息包括矿业权名称、许可证号、矿业权人、矿种、有效期限。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每年一季度集中公告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7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公开

转让方

■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8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信息披露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交易条件;竞价方式;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公开

转让方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39

国有企业产权转让成交公告

交易标的名称、转让标的评估结果、交易价格。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公开

产权交易机构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40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信息披露

标的基本情况、交易条件、竞价方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公开

转让方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41

国有企业资产转让成交公告

交易标的名称、交易价格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及时公开

产权交易机构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42

国有产权交易信息

国有资产租赁权

出租方基本情况、出租资产基本情况及出租事项等

《东莞市市属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

单宗资产或一次性招租的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土地面积在1500平方米(含)以上;年租金底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招租信息披露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产权交易机构

■产权交易机构网站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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