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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一货车来高埗未报备,司机、企业、园区三方被罚!
  • 2022-05-06 09:21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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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企业、货车司机违反防疫规定的

处置情况通报


  5月3日,镇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货车司机谢某与谢某某没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报备,从省外疫情风险地区前往我镇保安围村某物流园的物流企业作业,园区、企业负责人明知货车司机来自省外疫情风险地区,不向所在村(社区)及相关部门报备,允许货车进入企业作业,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给社会带来疫情传播的风险。现将相关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该物流园未做好入园人员管理,未对所有进入园区的人员、车辆进行扫场所码、测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行程码,未落实货车司乘人员管理要求,未落实全员佩戴口罩。根据有关规定,对该物流园责令停业整顿7天。

  
二、该物流企业未落实车辆报备制度,对省外及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莞车辆需提前24小时通过“i莞家”进行报备的规定不了解、不执行,未落实好“查验粤康码、行程卡、核酸情况”、“全程闭环管理”等跨省货物作业点疫情防控工作。未落实“场所码”打卡要求,未落实全员佩戴口罩等。根据有关规定,对该物流企业责令停业整顿7天。

  
三、货车司机谢某、谢某某从省外疫情风险地区来莞,未落实省外来莞人员、车辆报备要求,未落实省外疫情风险地区来莞人员管理要求,存在隐瞒行程、不配合流调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谢某、谢某某已采取集中隔离7天和居家隔离7天管理措施。

  
公安部门已对上述涉事的两名司机和两家企业立案,后续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重要提醒  

来(返)莞货运车辆、人员必须提前报备 


  一、报备对象:(一)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省外来(返)莞货运车司机及司乘人员;(二)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来(返)莞人员。


  二、报备内容:货运车辆抵莞前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指定渠道进行来莞报备,报备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车牌、车主、车辆始发地、途中经停点、来莞日期、离莞日期、货物作业点、司机、随行人员、核酸、疫苗、行程卡、留莞住宿情况等,提出申请且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展来(返)莞货物运输作业,并保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作业过程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戴好口罩,闭环管理,需要在我市留宿的,需要上传在莞期间的住宿地址。


  三、作业企业:(一)对货物车辆来(返)莞报备信息复核确认后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二)严格落实作业场所进出管理,对货车司乘人员落实场所码打卡,查验粤康码、疫苗接种、通信行程卡等情况,严格查验报备信息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才能进场;设立防疫用品摆放台,放置消毒酒精、 手套、口罩等供货车司乘人员使用。(三)有条件的作业点区域内要划分外省来(返)莞货车专用车道、外省来(返)莞货车停车区、外省来(返)莞货车作业区、本省货车作业区,各作业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指示牌和提醒标语。(四)核验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不带*号,但报备信息不符或无报备信息,或通信行程卡带*号且在核酸采样尚未出结果的(持核酸采样检测凭证,但相应核酸检测结果尚未上传),实施全程闭环作业管理。


  四、相关处理:(一)对未提前24小时进行来莞报备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对其实行健康管理措施。(二)经检查发现司乘人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违反防疫相关规定的,由相关工作专班和相关部门通过平台将相关司机及车辆列入黑名单,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五、报备渠道:“i莞家”APP,实名注册后,在来莞货运报备界面进行报备。


  六、所有来(返)莞人员(含货运车司乘人员)在莞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十大症状应立即前往临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旅居史,同时向居住地/作业场所属地的村(社区)报告。


  对未报备的来(返)莞货运车辆、人员引发疫情传播扩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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