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23Y01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81号),涉及我市1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高埗海新食品加工店销售的“猪肉卷”
东莞市高埗海新食品加工店销售的“猪肉卷”(规格:101千克“猪肉卷”,生产日期:2023年8月14日)产品,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检验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食品小作坊生产活动不符合生产规范要求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231201Y02号)。
二、我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