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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七十二期)
  • 2025-02-26 11:3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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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七十二期)
序号企业名称存在隐患整改措施备注
1东莞市鑫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生产车间储存危险物品,现场储存危险物品:稀释剂24桶,每桶14kg;环氧铁红底漆60桶,每桶18kg;固化剂10箱,每箱12kg,以上危险品合共1536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张力(身份证号码:4206831976*******9)储存危险物品(聚氨酯树脂)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存储危险化学品情况如下:聚氨酯树脂60H,35桶,每桶200Kg;聚氨酯树脂7488,10桶,每桶200KG;聚氨酯树脂60HB,2桶,每桶200KG;聚氨酯树脂6129,10桶,每桶200KG。以上危险化学品合共11400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东莞市高埗汇通丝印器材经营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普通商铺储存危险物品,现场储存危险物品不干胶29桶,每桶13kg;开油水24桶,每桶15kg;黄胶4桶,每桶13kg;以上危险品合共789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广东鑫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刘新文(身份证号码:4308211987*******5)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焊工证),上岗从事焊接作业。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5东莞市广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原料仓库消防栓被堵塞,影响正常使用)。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6东莞市成德模具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一名从业人员(张利青)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7东莞市宾尼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8东莞市新视界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模切机右侧传动轴未设置防护罩;2、设备机台放置杂物)。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9东莞市创鸿基彩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使用过的白电油,胶粘剂未及时妥善处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高埗分局                                                  填报日期: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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