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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公开公示(第七十一期)
  • 2025-01-02 15:46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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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七十一期)
序号企业名称存在隐患整改措施备注
1东莞市众邦达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普通仓库存放危险物品)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东莞市格式精密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使用危险物品(酒精)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东莞市新桐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普通仓库存放危险物品,现场储存危险物品情况:双组分溶剂型聚氨酯粘合剂8720H,247桶,每桶20kg;双组分溶剂型聚氨酯粘合剂8700(B组分),69罐,每罐4kg。以上化学品合共5216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东莞市高埗华鑫鞋材厂1、三楼吊卸货平台未安装安全防护栏;2、化学品未使用专用的化学品盛装容器;3、四楼调漆间内未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4、未为1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口罩及手套)。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5东莞市新吉瑞鞋材有限公司非水性调漆房未按规定安装安全设备(可燃气体探测器)。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6东莞市汉通物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普通仓库储存危险物品,现场危险物品储存情况:8800蜡浆32桶,每桶16kg,共512kg;LH-101胶甲组份20桶,每桶15kg,共300kg;LH-101胶乙组份20桶,每桶4kg,共80kg;以上危险物品合计892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7东莞市高埗永坤模具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现场储存危险物品天拿水3桶,每桶7kg;301溶剂 9桶,每桶6kg ;120溶剂 14桶 ,每桶7kg,以上危险品合共173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高埗分局                                                填报日期: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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