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六十五期) |
序号 | 企业名称 | 存在隐患 | 整改措施 | 备注 |
1 | 东莞市龙鑫五金有限公司 | 生产经营单位未定期组织演练。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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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东莞市东隆塑料制品厂 | 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无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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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金冠豪原木定制智能家居(广东)有限公司 | 特种作业人员(李敬平)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从事焊接作业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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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莞市光漂实业有限公司 | 1、储存危险物品(异丙醇、防白水)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危险物品储存情况:异丙醇5桶,每桶160kg,共800kg;防白水5桶,每桶185kg,共925kg;2、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未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并且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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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东莞市高埗坤记纸品加工厂 | 特种作业人员(文立志)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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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东莞市敏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特种作业人员(谭爱平、梁树强)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从事焊接作业。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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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莞市亿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特种作业人员(曾锦成、谢山波)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从事焊接作业;2、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具体情况:①不锈钢金属粉尘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 一种爆炸防控措施;②不锈钢金属粉尘干式除尘系统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③不锈钢金属粉尘干式除尘系统未设置锁气卸灰装置;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0 区)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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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高埗分局 填报日期: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