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国东莞高埗镇栏目”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继续访问放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街镇 > 中国东莞高埗镇栏目 > 政务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安全生产
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六十四期)
  • 2023-10-30 17:33
  • 来源:本网
  • 【字体:   
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六十四期)
序号企业名称存在隐患整改措施备注
1东莞市辰中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电工)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东莞市天健钢具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蔡梅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作业。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东莞市启豪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昌福全、张绍裕)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作业。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东莞市高埗富恒华五金制品加工厂(王应化)1、干式除尘系统未采取泄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爆炸防
控措施的;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20 区)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5广东永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静电喷涂回收装置(旋风除尘器)未采取泄爆、隔爆等控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6广东省固隆仓储设备有限公司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7东莞市百丰真空工业有限公司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或者通风设施。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8东莞市壹骄胶粘科技有限公司1.未根据其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危险特性,在作业场所设置相关安全设施、设备。具体情况有:①甲类仓库内存放丙烯腈3桶、丙烯酸8桶、醋酸乙烯2桶、甲基丙烯酸甲酯10桶、聚氨酯漆稀释剂1桶、丙烯酸丁酯5桶、乙烯基酯16桶,共计45桶,约7.2吨。甲类车间使用上述物料,甲类仓库和甲类车间内均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可燃、有毒气体检测仪);②甲类生产车间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多处电气设备设施(线路、套管、接口、电源开关插座、电风扇、升降机、流量计等)未达到防爆要求;③甲类车间内甲类管道螺纹连接处无防静电跨接,甲类场所门口无人体静电消除设施。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具体情况有:①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甲类仓库内存放高毒类危险化学品丙烯腈,与易燃易爆炸类危险化学品混存);②甲类生产车间与甲类仓库在同一栋建筑物,现场检查甲、乙类物料200升桶装共计66桶,吨桶装共7桶,超出中间仓库一昼夜的使用量,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3.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上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人孔无受限空间标识牌)。4.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具体情况有:①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八大类特殊作业管理制度;②未制定反应釜的安全操作规程。5.未采取措施消除一般事故隐患。具体情况有:①无泡沫灭火系统,消防泵、反应釜等转动轴部位无防护罩;②甲类车间与消防泵房距离为6米,与丙类仓库距离2米,安全距离不足;③用天然气加热产生蒸汽的设施存在明火,与甲类车间贴邻设置。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9东莞市美奥科制冷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罗樟青)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作业。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0东莞市安盛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涉及可燃气体泄露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1冯阳(身份证号:412826********1314)位于草墩工业区印刷加工厂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2陈道武(身份证号:362204********8134)位于三联村义门陈园区内印刷加工厂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3张国南(身份证:440822********5934)位于东莞市高埗镇冼沙安居东街419号分租式厂房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对园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未定期组织园区内承租企业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4东莞市艺佰意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5东莞奥嘉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6东莞市高埗顺意运动用品厂使用非水性漆的调漆间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高埗分局                                                   填报日期:2023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