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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公开公示(第六十期)
  • 2023-06-26 17:27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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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六十期)
序号企业名称存在隐患整改措施备注
1东莞市亿华箱包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场所未保持畅通的出口和疏散通道(货物堵塞出口,占用疏散通道)。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东莞市铭志轩箱包制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且周围堆放杂物;2.三楼楼顶堆放可燃物料且违规住人;3.生产车间管理秩序杂乱,堆放大量箱包原料、产品等可燃物料)。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东莞市高埗锦灏鞋面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灭火器配置数量不足,且部分失效;2.配电箱周围堆放较多泡棉、棉布等易燃物料。)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东莞市雅各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丙烯酸烘漆)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危险物品储存情况:丙烯酸烘漆 65 桶,每桶 18kg,共1170 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5东莞市奥迈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车间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2.未对疏散通道进行划线)。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6东莞市高埗壹品包装制品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消防卷盘被设备遮挡;2.未设置安全出口标志;3.未对疏散通道进行划线)。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7东莞市高埗浙闽服装辅料行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消防卷盘、灭火器被杂物遮挡;2.货物堆放过多,消防器材配置不足;3.未设置安全出口警示标志)。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8东莞市启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未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9东莞市大信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1、未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有关设备(电葫芦起重架、配电箱)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5、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仓库楼梯间堆放纸箱、纸巾等易燃物);6、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0东莞旭红箱包制品有限公司锁闭生产经营场所的出口和疏散通道。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1东莞亮宇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马文雁)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从事电焊作业。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2温万强(身份证号码:4419001986*******5)位于高埗镇振兴东一横路20号分租式厂房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1.未对分租式厂房进行定期安全检查;2.二楼通往三楼的楼梯间被设置成喷砂房和放置空压机;3.五楼通往楼顶的疏散楼梯被杂物堵塞;4.未定期对分租式厂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提供记录;5.未组织承租单位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未提供记录。)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3东莞市高埗诚泰服装辅料加工店储存、使用危险物品(101N 硬化剂、清洗剂和胶水)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4东莞市鸿运纺织助剂有限公司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5东莞市冠丰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储存、使用危险物品(醇酸烘漆、丙烯酸清漆)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品仓库现场储存醇酸烘漆 13 桶,每桶 200 公斤,合计 2600 公斤;丙烯酸清漆 7 桶,每桶 200 公斤,合计 1400 公斤。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6东莞市高埗华南塑胶制品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2.车间及仓库未按规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3.丙类厂房内有火灾危险的部位(挤脐机区域)未采取防火分隔等防火技术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7东莞市高埗新业电子厂生产经营场所未保持畅通的疏散通道(两边楼梯疏散通道被货物阻塞)。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8东莞市高埗连创鞋材加工店储存、使用危险物品(鞋用EVA处理剂、工业酒精)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9东莞市高埗学诚箱包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车间堆放过多易燃物料)。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0东莞市明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灭火器配备数量不足且未定期进行检查;2.电源开关脱落未有效固定;3.电线未规范套绝缘管)。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1东莞市高埗泰成纸箱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车间部分电线裸露未套绝缘管;2.仓库消防器材配置不足,仅有一个灭火器)。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2东莞市爱品仕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1名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提供其培训教育记录。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3东莞市高埗都运包装材料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灭火器周围堆放杂物,影响正常使用)。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4东莞市松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未定期对灭火器、消防栓进行检查;2.车间内未对疏散通道进行划线)。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5东莞市华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电线裸露未套绝缘管;2.配电箱周边堆放可燃物)。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6东莞联诚装饰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灭火器,消防栓被货物遮挡影响正常使用,且未定期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7东莞市高埗明华木器加工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砂光机、锯机等机器设备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8东莞市高埗营丰纸品加工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消防栓被货物阻挡,影响正常使用)。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9东莞市旭宇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电线私拉乱接,未按规范敷设)。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0东莞市高埗永恒包装制品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未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2.生产车间废料堆放过多)。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1东莞市高埗刘志华鞋材加工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风扇电线未套绝缘管;2.未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3.消防卷盘被货物遮挡)。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2东莞市天顺箱包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两个灭火器已过期失效;2.电线未规范套绝缘管;3.现场堆放较多可燃物料)。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3东莞市高埗博途电子玩具加工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灭火器、消防卷盘被货物遮挡,且未定期对其进行检查)。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4东莞市泰利锐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未为1名氩弧焊操作人员(罗国彬)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护目镜)。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5东莞市高埗秋秋手袋加工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未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2、线管接头不密封;3、未对车间疏散通道进行划线)。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6东莞市旭盛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贴合机上方灯管未使用防爆灯)。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7东莞市高埗精廉纸品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机器设备未张贴安全操作规程)。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8东莞市高埗创鸿电脑刺绣加工店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电线私拉乱接未按规范敷设,且从三楼外墙私拉电线给一楼电动车违规充电)。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9东莞市海音电子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电线明敷未套绝缘管;2.配电箱防护盖缺失)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0东莞市君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原料木板堆垛与房顶距离不足30厘米且向外侧倾斜;2、车间两处电源线未规范使用套管;3、车间两处电源开关损坏)。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1东莞市高埗同登包装材料经营部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消防栓被货物阻挡,影响正常使用)。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2夏尔格林净化设备(东莞)有限公司未为一名氩弧焊从业人员(张洪林)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护目镜)。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3东莞市高埗欣明盛箱包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部门灭火器过期失效;2.部分电源插座安装在易燃木板上且未进行有效固定)。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4东莞市高埗鑫顺发箱包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1.灭火器周围堆放杂物,影响正常取用;2.电源线未规范套绝缘管)。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高埗分局                                                                                          填报日期: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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