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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七十四期)
  • 2026-04-14 15:13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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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埗镇生产安全隐患问题公开公示(第七十四期)
序号企业名称存在隐患整改措施备注
1黄**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储存活动。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2东莞市七盾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车间内一处电源线明敷未套管)。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3东莞市和成仓储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租单位(吉安市百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4董**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租单位(吉安市百耀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董贤军作为东莞市和成仓储设备有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5东莞市天发供应链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6东莞市统鑫机械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工伍**)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从事焊接作业。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7东莞市力信新材料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工业镉酸酐、氢氧化钠)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8东莞市欧特工业材料有限公司储存危险物品(MP87处理剂)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9吴**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普通仓库储存危险物品,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稀释剂24桶,每桶170KG,合计4080KG)。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0东莞市飞镒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园区内公共安全通道被堵塞)。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1黎**黎**作为东莞市飞镒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直接负责人,对东莞市飞镒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园区内公共安全通道被堵塞)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2东莞市高埗奕博五金厂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积尘较多)。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13刘**1、储存故障锂离子电池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2、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储存故障锂离子电池未采取有效物理隔离措施)。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14东莞质优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不符合国家标准(渗氮设备未设置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15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车间电气线路未采取套管保护措施)。责令限期整改
行政处罚

16东莞新鸿龙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焊工何**)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上岗电焊作业。责令停止非法行为
行政处罚

填报单位:东莞市应急管理局高埗分局                                                      填报日期: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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