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301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52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志芹菜档销售的“绿豆芽”
(一)东莞市东坑志芹菜档销售的“绿豆芽”(样品来源:外购;购进日期:2020年6月24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绿豆芽”,也未发现有“4-氯苯氧乙酸钠”相关的农药物品。经调查,该菜档共购进上述批次“绿豆芽”6.5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被抽检4斤,无库存。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菜档停止采购、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菜档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