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东坑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7年第35号),涉及我镇1家餐馆。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7年10月10日,我分局执法人员联同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工作人员,到东莞市东坑阿树饮食店进行监督抽检,随机抽取了蚕菜二袋,每袋0.5千克。所采样品送至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进行检测。2017年11月2日收到上述蚕菜(检验报告编号:ZF1718538)报告,显示蚕菜中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
我分局于2017年11月3日将检验结果告知书和检验报告送达给东莞市东坑阿树饮食店,该店对检验结果无异议。我分局执法人员对菜品区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的蚕菜。我分局执法人员做了现场检查笔录,要求该店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食品不合格原因进行分析。
三、经营单位召回不合格食品情况
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该餐馆经排查,没有收到消费者反映食用该批次“蚕菜”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31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