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19年31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良玉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油”产品
(一)东莞市良玉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花生油”(规格:散装,购进日期:2019年03月13日)产品,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 2716-2018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购进日期是2019年03月13日的“花生油(散装)”。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了上述“花生油(散装)”50公斤,已销售完毕(含抽样检验3公斤)。
(三)执法人员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对“花生油(散装)”进行召回。该公司在门口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