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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行政处罚【东莞市东坑喜来乐百货店】
  • 2019-11-13 08:57
  •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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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东)市监食罚〔2019〕S30052904号
处罚名称: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处于罚款
处罚事由: 当事人经营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于罚款
处罚结果: 未履行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东坑喜来乐百货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1900600705488 445222********2215
法人代表姓名: 温喜青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6
处罚机关: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示期限: 五年
地方编码: 441900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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