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行政处罚【东莞市东坑何国饮食店】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 |||||
详细信息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东)食药监食罚〔2018〕30111901号 | ||||
处罚名称: | 食品经营行政处罚 | ||||
处罚类别1: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处罚类别2: | 没收违法经营食品原料 |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食品案 |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处人民币伍万圆以上拾万圆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
处罚结果: | 完全履行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东莞市东坑何国饮食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2441900MA52N0AU23 | 513022********1516 | ||||
法人代表姓名: | 何国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年1月8日 | ||||
处罚机关: | 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公示期限: | 五年 | ||||
地方编码: | 441900 | ||||
当前状态: | 正常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