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301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09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莞汇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
东莞市莞汇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样品来源:外购;购进日期:2023年11月21日),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黄豆芽”存留。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了上述批次“黄豆芽”30千克,售出20.833千克,其中被抽检3.035千克,剩余的6.132千克当天未售出,已丢弃。
该公司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提醒购买上述批次“黄豆芽”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尽快将上述产品退回该公司,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