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3034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东坑庄丽萍餐饮店使用的“汤碗”
东莞市东坑庄丽萍餐饮店使用的“汤碗”(抽样日期:2022年11月18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店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300222009号)。
该店自查认为汤碗的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是因为汤碗清洗后晾干时受到污染导致。该店进行了整改,一是严格遵守餐具清洗消毒流程,清洗后必须消毒,使用前必须消毒;二是提高人员的卫生观念,餐具放置时用罩罩住,防止污染,确保该店的环境保持干净卫生,让客人放心。我局对该店组织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