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鑫赢塑胶电子有限公司食堂加工的“煮小白菜”
东莞市鑫赢塑胶电子有限公司食堂加工的“煮小白菜”(加工日期:2022年9月26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食堂经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较少,未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行为并主动提供材料,及时排查整改,主动召回涉案食品,根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六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违法行为减轻处罚。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对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处人民币叁仟伍佰元(3500元)的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3〕300113004号)。
该公司自查分析上述批次“煮小白菜”检验不合格的原因是制作后放置时间较长,导致细菌滋生。针对上述问题,该公司食堂采取以下整改措施:1、做好食堂卫生清洁,保持厨房、配餐间干净整洁,环境每日清洗消毒,餐具炊具都经过高温消毒后再使用。制作好的食物放在容器里,用盖盖住,防止食物污染;2、让厨师推迟烹饪时间,缩短烹饪和就餐之间的时间间隔,减少食物放置的时间;3、如果制作的食物放置时间较长,出现异味或苍蝇滋生,就丢弃掉重新制作,不让员工食用。我局对该公司食堂组织复查,复查结果合格。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