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302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22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凤龙蔬菜档销售的“豇豆”
东莞市东坑凤龙蔬菜档销售的“豇豆”(样品来源:外购;购进日期:2023年1月10日),倍硫磷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菜档2023年1月10日被抽检的蔬菜“豇豆”实际为薛凤梅(身份证号码:3412251984*******5)于当日占用该档位销售,我局执法人员向薛凤梅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豇豆”存留。经调查,薛凤梅共购进了上述批次“豇豆”6千克,部分售出,其中被抽检3.3千克,未售出部分已丢弃。
薛凤梅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提醒购买上述批次“豇豆”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尽快将上述产品退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薛凤梅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