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3011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1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荣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烤仙草蛋糕产品
东莞市荣星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洛凰食品(山东)有限公司生产的烤仙草蛋糕(规格:称重计量;生产日期:2022年6月10日)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涉案产品的问题无法通过观察或简单的检查发现,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2〕301108091号)。
该公司自查认为其购进按要求存放在阴凉干燥处,平时放在货架上销售,产品都是密封的,且在该公司存放时间短,因此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要求不是该公司导致的,可能是生产过程中导致的。
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将不合格产品有关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