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3005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05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炒饭先生餐饮店加工销售的“小河虾鸡蛋炒饭”
东莞市东坑炒饭先生餐饮店加工并通过“美团外卖炒饭先生(东坑店)”销售的“小河虾鸡蛋炒饭”(加工日期:2022年9月21日),菌落总数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的“小河虾鸡蛋炒饭”。经调查,该店共加工上述批次的“小河虾鸡蛋炒饭”1.5kg,全部销售完毕,均被抽检,无库存。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提醒购买上述加工日期的“小河虾鸡蛋炒饭”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尽快退回该店,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