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3029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2年第29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集佳豪百货店销售的“东莞腊肠”
东莞市东坑集佳豪百货店销售的“东莞腊肠”(样品来源:外购;抽样日期:2022年4月21日),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本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立案调查,该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涉案产品的问题无法通过观察或简单的检查发现,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其免于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2〕300812063号)。
该店自查认为其采购时不知道该批腊肠的氯霉素项目不符合要求,购进后按要求存放,原样销售,未添加任何物质,因此氯霉素项目不合格不是该店导致的,是生产厂家问题所致。
我局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将不合格食品有关情况通报供货商所在地监管部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