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5年9月29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书面向东坑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联系地址:东安路271号城乡建设管理中心四楼东坑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保办 联系电话:83384128
东坑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村(居)委会 | 家庭人数 | 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 自有房屋数量(间) | 月人均收入(元) | 主要收入来源 | 符合保障条件 | 保障方式 | 备注 |
| 1 | 陈妙妹 | 350624********4528 | 骏达社区 | 1 | 0 | 0 | 2080 | 工资收入 | 本市户籍1档 | 租赁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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