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概况
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 主要职责
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 机构设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概况
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主要职责
城管分局承担辖区内市政设施、户外广告设施、城市照明设施、园林绿化、绿道、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处理、垃圾分类、燃气、热力、房屋征收管理、数字化城管、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承担园区管委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内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法规股、执法股、数字城管股)。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情况。 无数据的部门(单位)可增加本表本年度无发生额等表述。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 年度总收入1874.96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74.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9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7万元,增长8.51%。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工资人员、调整,二是专项经费增加,例如:融媒体宣传经费,清理违章建筑经费,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服务项目;三是专项项目增加,例如:东坑镇基层无人机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事业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6.经营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8.其他收入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 年度总支出1874.96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874.9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59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6.15万元,下降4.59%,主要变动情况:工资、人员经费调整。。 2.项目支出915.9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9.34万元,增长26.05%,主要变动情况:一是专项经费增加,融媒体宣传经费,清理违建筑经费,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服务项目;二是专项项目增加,东坑镇基层无人机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 3.上缴上级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经营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 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874.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4.96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7 万元,增长8.51%;主要变动情况:一是工资调整,专项经费增加,二是专项项目增加,东坑镇基层无人机治理智能化服务项目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减0 万元,增降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减0 万元,增降)0%。 (二)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874.9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6.63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07.90 万元,下降28.63%;主要变动情况:专项项目支出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 万元,增降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减0 万元,增降0%。 三、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东坑分局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19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34.19 万元的35.65%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1 万元,下降8.35%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比上年决算数增减0 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3 万元,完成预算33.19 万元的35.64%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77 万元,下降6.11%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0 万元的0% ,比上年决算数增减0 万元,增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83 万元,完成预算15.20 万元的77.83%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11 万元,下降1.11%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6 万元,完成预算1 万元的36% ,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34 万元,下降48.57%。 2022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预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22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 上年决算数的主要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9万元,占97% ;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占2.92%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出国(境)团组0 个、累计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1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17.9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1 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3 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 辆,主要用于“六乱”、违章广告、违法建筑、燃气、数字化城管、城市精细化管理及其它城管职能工作的日常巡查执法。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6 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指导、督查工作以及兄弟单位工作交流 ,共接待国外、境外来访团组0 个,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4 次,接待人数共41 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以及兄弟单位。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本部门/单位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4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09 万元,下降4.27% 。主要增减变动情况是:培训费、租赁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相对比上年决算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本部门/单位 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1.4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36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04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0.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 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 共有车辆4 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 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城管分局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3个,共涉及资金154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0.06%;组织对2022年度清理违建筑经费、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服务项目等13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2年度清理违建筑经费、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服务项目等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清理违建筑经费”“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服务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68.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服务项目”等项目分别委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莞分所”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达到“良好”,第三方评价结果,提出要加强本项目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管理措施。 组织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含下属单位13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44.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绩效自评结果。各部门(单位)应将绩效自评结果随同决算向社会公开。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我部门(单位)今年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及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服务项目绩效自评。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述:全年预算数2570.87万元,执行数1874.96万元,完成预算的72.9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与效益主要是:(1)做好全镇“六乱”行为、违法建筑和违法广告等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开展常态化季度全镇域航拍比对工作。全面准确发现各类违建行为,掌握全镇域违建管控情况,压实属地镇街 (园区)新增违建严查严控责任,为新增违建责任追究提供依据。改善我镇城乡环境,助推我镇城市品质提升。(2)聘请执勤人员协助城市管理服务,加强日常巡查频率,提高单位工作效率。(3)做好执法装备、执法制式服装等购置工作,提高执法规范化、正规化、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4)做好城管宣传工作,提高城管形象、营造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城市管理品质的文化氛围。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1.绩效目标申报不精准,绩效自评工作组织欠深入。我分局等级为“良好”,但是部门项目绩效目标未细化、量化,对项目绩效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和细化。对业务的学习还有所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主要是,部门整体绩效考评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的工作,需要领导的重视,全员参与,科学考评,注重实绩。针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提高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充分理解财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注重绩效目标,评价指标的关联性,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工作重点,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部门绩效目标和评价目标,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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