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4日在东坑镇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东莞市财政局东坑分局局长 丁向华
各位代表:
2017年财政预算经镇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财政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土地市场行情波动等因素影响,财政预算有一定的变动,根据《预算法》的规定,需要进行适当调整。为此,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提出关于东坑镇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1、专项转移支付收入调增8,000万元。主要是市财政局于2017年6月29日下达我镇2017年度市扶持次发达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000万元。为此,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年初预算10,087万元调整为18,087万元,调增8,000万元。
2、税收分成收入调增8,500万元。主要是我镇经济保持持续向好态势,主要经济指标均保持平稳较快增速,预计全年税收收入可突破20亿元,测算税收分成收入可达32,500万元。为此,税收分成收入由年初预算24,000万元调整为32,500万元,调增8,500万元。
3、上年结余调增172万元。根据上年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余由年初预算4,726万元调整为4,898万元,调增172万元。
以上三项因素综合后,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95,964万元调整为112,636万元,调增16,672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可用财力变化情况,按照收支平衡原则,根据镇委、镇政府对相关工作的部署以及实际支出需要,拟增加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9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调增2,000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高清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经费、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专项经费等支出。
2、教育支出调增1,652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实验幼儿园建设经费等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增946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精神文明创建经费等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调增864万元,主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增加安排市政维护等支出。
5、农林水支出调增8,000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次发达镇产业发展项目扶持支出8,00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调增500万元,主要是增加安排政府购买公交服务费镇负担及镇公交运营成本补助支出。
据此安排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年初预算95,558万元调整为109,520万元,增加13,962万元;本年结余从年初预算406万元调整为3,116万元,收支保持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收入预算调整方案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分成收入调减39,355万元。主要是受土地市场行情波动及房地产调控政策升级影响,预计华成北、新莞人服务中心、富港168亩、药批市场等地块不能按计划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分成收入需从年初预算42,955万元调整为3,600万元,调减39,355万元。
2、上年结余调减57万元。根据上年决算情况,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由年初预算645万元调整为588万元,调减57万元。
以上二项因素综合后,政府性基金总收入由年初预算45,170万元调整为5,758万元,调减39,412万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由于土地出让收入减少,需相应调减部分支出。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拟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分成收入安排的支出由年初预算39,493万元调整为2,395万元,调减37,098万元。
据此安排后,政府性基金支出从年初预算41,009万元调整为3,911万元,减少37,098万元;本年结余从年初预算4,161万元调整为1,847万元,收支保持平衡。
以上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