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坑镇人民政府商务局内设综合办、招商办、商务流通办、重大办。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商务管理及口岸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市、镇利用外资的有关规定和指示精神;研究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政策建议;分析我镇外经贸运行态势,制定和完善外资企业发展的各种措施和办法;协调解决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承担重大项目对外招商和跟踪服务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利用内外资速度,提升利用内外资水平,推进产业升级,着力引进优质创税型企业。
(三)、规划统筹全镇的招商推介,积极开展多层次、多渠道招商活动;建设一支高效的商务队伍,全力提高商务办在招商引资、服务、管理企业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四)、指导、管理企业的加工贸易业务;组织指导全镇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核查工作;引导企业技术创新,通过引进新设备新技术、增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申请专利等途径提升企业内部研发层次及创新能力;引导企业自设品牌,并购境内外知名品牌。
(五)、统筹管理或协调镇、村、组各级外资项目洽谈,制定全镇统一的引资标准,防止恶性竞争。
(六)、宏观管理和指导我镇现有外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监测、分析外资企业存在的问题;提供政策咨询,帮助企业纠正违规操作,防止走私行为发生,引导外资企业健康发展。
(七)、协调市商务局、海关、税务、工商等有关部门关系,制定各种服务措施,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贴身服务,保证投资厂家生产业务正常运作,从而巩固现有企业。
(八)、会同治安、劳动、社保、工会、安全、计生、收费处等部门研究处理治安秩序、劳资纠纷、劳工保护、福利保障、安全生产、计生检查、规费缴交等工作;做好镇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活动。
(九)、加强对全镇厂长、报关等五大员的管理工作,坚持先培训后上岗,把好准入关。
(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商贸流通业、餐饮服务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的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全镇商贸流通业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十一)、负责推进商贸流通业发展,拟订开拓市场、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提出培育商贸流通大企业、促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进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推动流动业品牌建设。
(十二)、承担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市场调控和流通管理的责任,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商贸统筹发展工作,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乡商业网点规划,合理布局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和大型批发市场、大型零售商场建设项目;承担统筹商贸网络建设工作,推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组织社会大流通,负责本镇及外出和外地举办大型商品交易、展览、展示活动的协调、组织和管理,引导开展各类促销活动。
(十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商贸流通业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
(十五)、承担商贸流通业监督管理的责任,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汽车拆解、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市政府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镇相关部门的对台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对台经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台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贯彻市政府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和边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反走私联合行动、综合治理以及边防管理和控制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等突发事件;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情况
东坑镇人民政府商务局共有编内在职人员12人,另外,有聘用人员24人,离退休人员1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预算845.33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19.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25.72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9年预算总支出845.3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589.61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255.72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寮边头村厂房租金补助,角社、黄屋、彭屋村外协作服务费返还,招商工作经费,加博、海博会经费,再生资源管理巡查队伍补贴,企业出口信用保险费、缉私补助经费。
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845.33 |
一 |
基本支出 |
589.61 |
2011301 |
行政运行 |
589.61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225.72 |
20113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3.00 |
2011308 |
招商引资 |
41.00 |
2111301 |
循环经济 |
30 |
2150899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管理支出 |
141.72 |
注:上表按《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可参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2019年各项目指标的功能分类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