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坑镇社会事务局无内设股室和派出机构。
二、主要职能
负责双拥优抚、复退军人安置、救灾和社会救助、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行政区划地名、慈善社会福利保障、推进婚俗殡葬改革、公墓管理、社会组织和社工管理、老龄事务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及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局共有编内在职人员3人,另外,有聘用人员5人,离退休人员0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预算2401.02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0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9年预算总支出2401.0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78.15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2222.8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春节慰问款、全年市民低保金、退役士兵一次性补助、五老三属市级补助、中秋节慰问烈属、五老人员及老同志款、临时公墓管理费、公墓维护费用、低保对象医疗救济金、高龄老年人津贴、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低保及五保户食品/燃气/用水补助、慈善超市镇级补助款、参战人员镇级补助、居家养老服务经费、纪念烈士日、综合服务中心、优待金、低保医疗保险、低保养老保险、镇界年检、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款、复退军人、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料护理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购买第三方评估社工机构、失能老人补助及评估费、重点优抚对象体检费、残疾军人抚恤金、特困人员救助金(分散供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金、银龄安康老人意外险、特困护理补贴及评估费、特困养老保险、特困医疗保险、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经费、低收入对象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补助、困难家庭二次救助、老年人艺术节、八一座谈会、双拥;春节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市拔烈属春节慰问、市拨烈属八一慰问金、重点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烈士纪念日、优抚对象春节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低收入困难群众临时价格补贴、低收入优抚对象临时价格补贴、集中特困春节一次性价格补贴、百岁老人春节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
3、基建支出0万元。
附表: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2401.02 |
一 |
基本支出 |
178.15 |
2080201 |
行政运行 |
178.15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2222.87 |
20802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10 |
2101601 |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 |
6.5 |
2080999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180 |
2080207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4.5 |
2082001 |
临时救助支出 |
19 |
2080899 |
其他优抚支出 |
177.3 |
2081902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211.2 |
2081002 |
老年福利 |
887.3 |
2081099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22.1 |
2080208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63 |
2080805 |
义务兵优待 |
160 |
2081107 |
残疾人生活和生活补助 |
99.48 |
2080299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6 |
2101301 |
城乡医疗救助 |
40 |
2082899 |
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 |
14.7 |
2081001 |
儿童福利 |
12 |
2082102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155.1 |
2082804 |
拥军优属 |
54.69 |
注:上表按《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可参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2019年各项目指标的功能分类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