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架构
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东坑分队参照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的机构设置,自行设立3个股室。
二、主要职能
1、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
2、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查处文化艺术经营、展览展播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4、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5、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6、查处放映未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的电影片和走私放映盗版影片等违法活动;
7、查处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方面的违法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
8、查处非法出版单位和个人的违法出版活动;
9、查处著作权侵权行为;查处网络文化、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方面的违法经营活动;
10、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11、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12、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人员情况
东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东坑分队共有编内在职人员3人,另外,有聘用人员9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预算199.3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9.3万元。
二、支出预算
本部门2018年预算总支出199.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人员和公用经费)185.7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津贴,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等公用经费。
2、一般专项经费支出13.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文化执法专项经费、执法制服添置、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等三个项目)。
3、基建支出0万元。
附表: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合计 |
|
合计 |
199.3 |
一 |
基本支出 |
185.7 |
2070101 |
行政运行 |
185.7 |
二 |
一般专项支出 |
13.6 |
2070112 |
文化市场管理 |
13 |
207010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0.6 |
三 |
基建支出 |
0 |
注:上表按《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制,细化到“项”,可参考国库集中支付系统2018年各项目指标的功能分类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