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3036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9号),涉及我市1家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建升压铸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汤碗”
东莞市建升压铸科技有限公司食堂使用的“汤碗”(消毒日期:2025年6月7日),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建升压铸科技有限公司食堂的承包方东莞市裕丰园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该食堂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的行为不具备不予行政处罚、减轻、从轻或从重处罚的情形,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已落实整改,依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一般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和裁量,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处罚〔2025〕30-4号)
当事人自查认为抽检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清洗流程不规范、消毒设备故障和对食工作人员对清洗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导致的。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完善清洗流程,二是增加消毒设备,三是消毒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的部件;四是完善管理制度,五是加强食堂员工培训,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我局对该食堂组织复查,整改措施已落实。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3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