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3080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62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陈兴百货店销售的“大黑麻(酥性饼干)”产品
东莞市东坑陈兴百货店销售的标称石家庄江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黑麻(酥性饼干)”产品(规格: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4年4月1日),水分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大黑麻(酥性饼干)”存留。经调查,该店购进上述批次“大黑麻(酥性饼干)”1箱共4.4千克,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被抽检3.3千克。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提醒购买上述批次“大黑麻(酥性饼干)”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尽快将上述产品退回该店,目前无召回产品。
涉案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并非食品安全标准,且不属于严重质量问题,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该店限期改正。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