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3040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8号),涉及我市1家经营者。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东坑昌满食品店加工销售的“饺子皮”
东莞市东坑昌满食品店加工销售的“饺子皮”(样品来源:自行加工;加工日期:2024年5月1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现场检查,见该店已转让,原店员在场配合检查,我局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饺子皮”存留。经调查,该店加工上述批次饺子皮2.5千克,已全部销售完毕,其中被抽检1.5千克。
该店已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启动了召回,在原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提醒购买上述批次“饺子皮”的消费者停止食用,并尽快将上述产品退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因该店营业执照已于2024年5月28日注销,我局依法对经营者陈昌满进行立案调查。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