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定程序,《东莞市东坑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C17、C-C22,C-D04,C-D08,C-D11街坊调整》规划方案通过审查,成果通过验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项目调整范围位于东坑镇中心片区控规范围中南部,涉及C-C17、C-C22,C-D04,C-D08,C-D11四个街坊,调整范围面积共计20.82公顷(312.3亩)。其中C-C17、C-C22街坊调整范围东至东兴路,北至宝柏壹路,南至彭屋叁路,西至规划三路,面积为13.47公顷(202.1亩);C-D04、C-D08、C-D11街坊调整范围东至平谦肆路,西至规划一路,面积为7.35公顷(110.3亩)。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局部调整类型。
本次调整主要涉及勘误、道路调整、街坊边界调整、用地及指标调整、其他技术修正等内容。
1、C-C17、C-C22街坊调整:主要包括勘误、用地调整、规划指标调整
(1)勘误:根据街坊路网,勘误总图路网。
(2)用地调整:将C-C22-02地块由发展备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3)规划指标调整:将C-C22-02地块容积率调整为3.5,按相关规范和审查要求落实居住地块其余建设指标。
2、C-D04和C-D08街坊调整:主要包括道路调整、街坊范围调整、用地调整、规划指标调整
(1)道路调整:取消支路规划二路(平谦叁路至规划一路段),落实片统方案,平谦叁路道路红线按26米控制。
(2)街坊范围调整:将C-D04和C-D08街坊合并,街坊编号为C-D04、 C-D08街坊。
(3)用地调整:对C-D04-1、C-D08-1地块用地边界进行调整。
(4)规划指标调整:调整后C-D04-1地块容积率调整为3.5,整地出让不可细分;修正C-D08-1地块容积率修正为2.0。
3、C-D11街坊调整:主要包括道路调整和用地调整
(1)道路调整:落实片统方案,平谦叁路道路红线按26米控制。
(2)用地调整:将原C-D11-1地块细分为C-D11-1、C-D11-2和C-D11-3地块,其中C-D11-1地块用地性质不变,C-D11-2地块调整为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用地,C-D11-3地块调整为交通设施用地。
(3)规划指标调整:调整后C-D11-1地块容积率修正为2.0。
4、其它技术修正:道路断面修正、建筑退让线修正、机动车禁止开口线修正和规划说明修正。
三、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东莞市东坑镇中心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C17、C-C22,C-D04,C-D08,C-D11街坊调整》规划草案的具体内容,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查询。(http://nr.dg.gov.cn/)
东莞市东坑镇规划管理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