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东坑镇井美村东富厂地块“三旧”改造工作,根据《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项目)“1+N”总体实施方案审批操作细则(修订)》有关规定,现将《东坑镇井美村东富厂地块“1+N”总体实施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东坑镇井美村东富厂地块“1+N”总体实施方案》及其附件。
二、公示时间:2022年9月16日至9月30日
三、公示方式:
(一)网上公示:东坑政府门户网(http://www.dg.gov.cn/dk)。
(二)现场展示:用地现场、东坑镇政府公告栏。
四、意见收集方式:凡是对本次“1+N”总体实施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改造方案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一)将《“1+N”总体实施方案公众意见接收凭证》(东坑政府门户网下载)投入设在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将《“1+N”总体实施方案公众意见接收凭证》发送电子邮件到东坑镇城市更新中心(dgdksjb@126.com);
(三)将《“1+N”总体实施方案方案公众意见接收凭证》邮寄到“东莞市东坑镇人民政府城市更新中心办公室”(邮编523451),信封表面须注明“东坑镇‘三旧’改造‘1+N’总体实施方案公众咨询”。
东坑镇城市更新中心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六日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