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6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向中堂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中堂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中堂镇税务分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异议人及申请人。
购房补贴发放公示名单
发布日期:2026-04-24 浏览次数:-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0838M/2026-00329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6-04-24 |
| 名称: | 购房补贴发放公示名单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4-24 | |
| 主题词: | |||
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2026年4月24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向中堂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中堂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联合中堂镇税务分局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异议人及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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