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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5-0114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12-10
名称: 2024年东莞市樟木头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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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东莞市樟木头镇公共服务办公室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5-12-10  浏览次数:-
序列号专项名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临时救助金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临时救助办法>的通知》(东府﹝2021﹞34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临时救助7人,共37638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11291.4元,镇负担经费为26346.6元。
2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根据《关于做好70至7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领及发放工作的通知》(东民﹝2011﹞21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0﹞46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东民字﹝2014﹞30号)和《东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27771人次,共3341250元,由市、镇按3:7的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1002375元,镇负担经费为2338875元。
3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增发款根据《关于印发樟木头镇“百岁老人健康保障计划”方案的通知》(樟府﹝2011﹞64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增发款7637人次,共1705200元,由镇全额负担。
4分散供养孤儿六一儿童节慰问金根据市民政局工作安排,为樟木头镇分散供养的孤儿发放六一儿童节慰问金,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孤儿六一儿童节慰问金1人,共300元,由市全额负担。
5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居家服务补助经费1025720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264038.43元,镇负担经费为761681.57元。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东民﹝2019﹞34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人,共12420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3726元,镇负担经费为8694元。
7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补助经费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困难群众参加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022﹞16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657人次,共224644.74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64150.87元,镇负担经费为160493.87元。
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民﹝2019﹞200号)及《东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东民﹝2023﹞70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447人次,共91102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27330.6元,镇负担经费为63771.4元。
9困难群众价格补贴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东府﹝2021﹞34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发放困难群众价格补贴0人次,共0元。
1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7号)及《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4﹞49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209人次,共1531358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459407.4元,镇负担经费为1071950.6元。
11城市居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4﹞14号)和《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4﹞49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经费130人次,共241920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72576元,镇负担经费为169344元。
12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根据《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东民﹝2013﹞204号)及《做好强冷空气防御工作的通知》(东防办﹝2021﹞2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共支出低保工作经费及购置防寒救济物资47271元,镇全额负担。
13特困人员护理经费根据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4﹞14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补贴120人次,共127756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38326.8元,镇负担经费为89429.2元。
1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民﹝2019﹞200号文件要求,2024年樟木头镇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47人次,共1106700元,按市、镇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332010元,镇负担经费为77469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