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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013X/2024-00470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5-11
名称: 2023年樟木头镇公共服务办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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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樟木头镇公共服务办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2024-05-11  浏览次数:-
序列号专项名称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1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根据《关于做好70至79周岁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领及发放工作的通知》(东民﹝2011﹞21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0﹞46号)、《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百岁老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东民字﹝2014﹞30号)和《东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我市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7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共发放了25748人次,合计3127800元,市镇按3:7的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1051285元,镇负担经费为2076515元。
2“民生大莞家”项目专项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打造“民生大莞家“品牌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020﹞22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共完成民生微实事项目32个,处理民生微心愿项目个人工单117个,集中帮扶活动8个,共支出5475250元,市镇按1:0.9的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2575000元,镇负担经费为2900250元。
3临时救助金经费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5﹞10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临时救助6人,共36756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11026.8元,镇负担经费为25729.2元。
4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公安局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民﹝2021﹞23号)和《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21年至2023年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民﹝2021﹞83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1人,共9300元,由市、镇按3:7的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2790元,镇负担经费为6510元。
5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补助经费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低保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民﹝2017﹞12号),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低保及特困对象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补助627人次,共计220389.28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66115.52元,镇负担经费为154273.76元。
6医疗救济金经费根据《东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医疗救济基金会医疗救济实施办法>的通知》(东民规﹝2021﹞1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共发放医疗救济金28人,共306075元,全额由市负担。
7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民﹝2019﹞200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87人次,共79400元,按市、镇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23820元,镇负担经费为55580元。
8困难群众价格临时补贴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东府办函﹝2022﹞337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44人次,共22954.8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6886.44元,镇负担经费为16068.36元。
9困难群众元旦春节价格补贴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东府办函﹝2022﹞337号)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元旦春节价格补贴54人,共110400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33120元,镇负担经费为77280元。
1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7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61人次,共1315646元,由市、镇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394693.8元,镇负担经费为920952.2元。
11城市居民特困人员供养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6号)和《关于调整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东府办函﹝2021﹞207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特困人员供养经费131人次,共发放供养金240480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72144元,镇负担经费为168336元。
12居家养老服务补助经费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东府办﹝2021﹞12号)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居家服务补助经费835542元,按市、镇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208749.6元,镇负担经费为626792.4元。
13特困人员护理经费根据《关于确定东莞市特困供养人员护理标准的通知》(东民﹝2018﹞318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特困人员护理补贴121人次,共发放119130元,由市、镇按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35739元,镇负担经费为83391元。
14百岁老人一次性奖励经费根据《关于印发樟木头镇“百岁老人健康保健计划”方案的通知》(樟府﹝2011﹞64号)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了百岁老人一次性奖励金3人,合计300000元,由镇财政全额负担。
15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根据《东莞市民政局 东莞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东民﹝2019﹞200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樟木头镇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515人次,共发放1062900元,按市、镇3:7比例分担,市负担经费为318870元,镇负担经费为744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