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3年3月10日起至2023年3月19日)书面向樟木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 ||||||||||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87700838 | ||||||||||
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序号 | 申请人姓名 | 镇街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单位地址 | 缴纳社保月数 | 有无自有房屋 | 符合保障类别 | 保障方式 | 备注 |
1 | 金卫乔 | 樟木头 | 4208**********258X |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樟木头分局 | 东莞市樟木头镇振兴街38号 | 16 | 无 | 新入户人员补贴 | 租房补贴 |
2023年3月住房保障申请登记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09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