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报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点在樟木头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三)企业类型为工业企业。
(四)企业2020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元,产值为正增长。
二、申报方式及流程
申报企业在2022年1月26日前内将纸质材料(附件1和2)报送至樟木头镇人民政府四楼经发局(六)室,申报咨询电话:82337799。樟木头镇百家亿元企业领导小组按申报企业2020年产值及增速6:4比例打分考评,筛选排名前100家符合申报条件的工业企业纳入百家亿企名单,小组将根据企业综合情况制定培育目标,培育目标分为2025年企业产值达到20亿元、10亿元、5亿元、3亿元、1亿元以上5档且产值对比2020年增速为50%以上。
其他
本方案规定明确了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