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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900007331435W/2025-00472 分类:
发布机构: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05-26
名称: 寮步镇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办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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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镇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5-06-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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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战略,激励我镇高学历青年踊跃报名参军入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奖励政策指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本科毕业以及在读的本镇应征入伍青年。

  二、奖励标准

  (一)在我镇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

  (二)在我镇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在读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万元/人;

  (三)在我镇应征入伍的高校大专毕业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万元/人;

  (四)在我镇应征入伍的高校大专在读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

  三、奖励发放程序

  (一)发放对象名单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的入伍名单为准。

  (二)由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入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进行核实,查验有效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核实材料包括:大学生当年考取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学籍表或学生证、毕业证等证明文件。

  (三)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核实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和奖励情况后报镇委、镇政府审批,镇财政部门根据政府审批意见安排奖励资金,拨付至镇武装部逐人核实,并将此项资金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由寮步镇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