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在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过程中,发现广东车帮主科技有限公司等1029家企业(详见拟吊销企业名单)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最近六个月没有纳税申报记录。根据《广东省企业注销退出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粤市监规字〔2020〕4号)的规定,上述企业上述行为属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请上述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股东于1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说明公司是否仍在经营,或已搬迁至其他地址经营,并提供相关证据。否则,我局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张侠、陈见初 联系电话:0769-83322362)
附件:拟吊销企业名单.xls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