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吊销东莞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粤SA6525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行政处罚公示。现公告粤SA6525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寮步分局
2024年5月6日
| 索引号: | 11441900007331435W/2024-00567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4-05-07 |
| 名称: | 关于粤SA6525车辆道路运输证作废的公告(20240506)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5-07 | |
| 主题词: | |||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局依法作出吊销东莞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粤SA6525重型自卸货车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行政处罚公示。现公告粤SA6525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作废。
序号 | 道路运输证号 | 车牌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号 | 备注 |
1 | 粤交运管莞字441900008820号 | 粤SA6525 | 粤东交罚【2024】01561号 |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寮步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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